“阳光书屋”工程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助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是专为我省农村贫困小学建立爱心图书室,改善孩子们学习条件的一个公益创举,由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起。
陕西是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份,在目前全国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陕西有50个,占8.4%,居全国第二位;全省绝对贫困人口232万,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2612万的8.9%。另外还有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陕西省目前有很多贫困小学的学生,没有基本的课外读物。一个”阳光书屋”可以改善200多名贫困小学生的阅读条件,建立一个”阳光书屋”,就可能解决一个贫困小学的读书问题,就可能改变千万个孩子的一生,就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因无知而带来的贫困,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
一、 项目宗旨:
“阳光书屋”工程旨在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和图书,为贫困地区的小学捐赠图书,建立“阳光书屋”,解决贫困地区学校图书严重不足的困境,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改善贫困小学孩子们的读书条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读物,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乡村脱贫并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 资助标准:
“阳光书屋”工程所购置和募集的图书,将尽量参照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装备用书目录选编,并由有关专家审定、标准配置,每个书屋的精品图书不少于1,000册,基本配置如下:
1、新建”阳光书屋”:
(1)建立一个A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5万元。A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5000册以上,由80%的新书+20%的捐赠图书组成。
(2)建立一个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3万元。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4000册以上,由60%的新书+40%的捐赠图书组成。
(3)建立一个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2万元。A级阳光书藏书量3000册以上,由40%的新书+60%的捐赠图书组成。
捐赠爱心善款新建”阳光书屋”的单位或个人,享有该书屋的冠名权。
2、冠名”阳光书屋”:
(1)捐赠1万元,可为从社会募集图书建立的一个”阳光书屋”冠名;
(2)捐赠2万元,可新建A级”阳光书屋”并为其冠名。
3、小额捐赠:
捐赠数额在1元至1万元之间不够直接建立书屋的,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最终全部用于”阳光书屋”的建设。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阳光书屋”工程的建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募集办法:
1、图书募集类别:
仅限小学生读物,捐赠图书须为7成新以上。
(1)课外读物(科普类、知识类,如世界名著、人物传记、历史地理,学科研究等,避免与宗教相关的各类读物)
(2)教学辅导书
2、募集对象:
(1)城市中小学生;
(2)城市中小学生家长;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3、募集方式:
(1)各中小学校,动员学生捐赠书籍;
(2)在中国社会公益网及各友好合作网站上发布”阳光书屋”图书募集启事;
(3)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募集信息。
4、管理办法:
(1)接受捐赠;
(2)登记造册,分类管理;
(3)加盖“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印;
(4)送达贫困小学“阳光书屋”。
资助标准:
一个阳光书屋需要图书3000——5000册,可以改善200多名贫困小学生的阅读条件。
1、新建阳光书屋:
(1)建立一个A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5万元。A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5000册以上,由80%的新书+20%的旧书组成。
(2)建立一个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3万元。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4000册以上,由60%的新书+40%的旧书组成。
(3)建立一个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2万元。A级阳光书藏书量3000册以上,由40%的新书+60%的旧书组成。
捐赠爱心善款新建阳光书屋的单位或个人,享有标的书屋的冠名权。
2、冠名阳光书屋:
(1)捐赠1万元。可为从社会募集图书建立的一个阳光书屋冠名;
(2)捐赠2万元。可新建A级阳光书屋并冠名。
3、小额捐赠:
捐赠数额在1元至1万元之间,将用于阳光书屋工程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表彰办法:
1、捐赠额在1元至100元之间的捐赠者是”阳光书屋”的无名英雄,不计名录;
7、捐赠额在5万元以上的捐赠者,除享有3、4、5、6条规定外,在中国社会公益网上公布捐资数额,刊登捐赠者简介和捐赠者照片及其他捐赠者要求刊登的合法内容(文字总数5000字以内,50幅不超过100K大小的图片文件,10M以内视频文件)。
1、现场捐赠:
A、西安市五星街8号时光2000大厦7层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
B、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举办的各类”阳光书屋”活动场所
2、银行捐赠:
捐赠帐号:370002011920006675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大街支行
帐 户 名: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
3、邮局捐赠:
汇款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华兴大厦4层
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