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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书屋工程

“阳光书屋”工程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助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是专为我省农村贫困小学建立爱心图书室,改善孩子们学习条件的一个公益创举,由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起。
     陕西是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份,在目前全国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陕西有50个,占8.4%,居全国第二位;全省绝对贫困人口232万,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2612万的8.9%。另外还有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陕西省目前有很多贫困小学的学生,没有基本的课外读物。一个”阳光书屋”可以改善200多名贫困小学生的阅读条件,建立一个”阳光书屋”,就可能解决一个贫困小学的读书问题,就可能改变千万个孩子的一生,就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因无知而带来的贫困,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


一、 项目宗旨:
     “阳光书屋”工程旨在通过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和图书,为贫困地区的小学捐赠图书,建立“阳光书屋”,解决贫困地区学校图书严重不足的困境,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改善贫困小学孩子们的读书条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读物,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乡村脱贫并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 资助标准:
     “阳光书屋”工程所购置和募集的图书,将尽量参照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装备用书目录选编,并由有关专家审定、标准配置,每个书屋的精品图书不少于1,000册,基本配置如下:
    1、新建”阳光书屋”:
    (1)建立一个A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5万元。A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5000册以上,由80%的新书+20%的捐赠图书组成。
    (2)建立一个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3万元。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4000册以上,由60%的新书+40%的捐赠图书组成。
    (3)建立一个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2万元。A级阳光书藏书量3000册以上,由40%的新书+60%的捐赠图书组成。
     捐赠爱心善款新建”阳光书屋”的单位或个人,享有该书屋的冠名权。
    2、冠名”阳光书屋”:
    (1)捐赠1万元,可为从社会募集图书建立的一个”阳光书屋”冠名;
        (2)捐赠2万元,可新建A级”阳光书屋”并为其冠名。
    3、小额捐赠:
     捐赠数额在1元至1万元之间不够直接建立书屋的,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最终全部用于”阳光书屋”的建设。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阳光书屋”工程的建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规划:
“阳光书屋”工程持续10年,分3大阶段,配合若干发布会和相应活动,预计建立1000个“阳光书屋”。
1)第一阶段,2008年——2012年,启动并以西安市及省内各地级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农村贫困地区。2008年4月在西安市世纪金花广场启动“阳光书屋”工程。
2)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逐步解决县级市及周边贫困地区乡村小学的读书困难。
3)第三阶段。2016年——2018年,“阳光书屋”覆盖全省所有贫困地区,使每一个贫困地区至少有一个“阳光书屋”。
四、表彰办法
1、捐赠额在1元至100元之间的捐赠者是”阳光书屋”的无名英雄,不计名录;
2、捐赠额在100元至1000元之间的捐赠者,收录进《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爱心奉献名录》;
3、捐赠额在1000元以上的捐赠者,收录进《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爱心奉献名录》,并将其捐赠信息在中国社会公益网公德榜栏目长期公布;
4、捐赠额在1万元至2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2、3条规定外,颁发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捐赠证书”;
5、捐赠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第4条规定外,本会将以感谢信的形式致函感谢,并在《陕西省社会公益事业纪念册》上给捐赠者留名,永载史册,并颁发公益奉献锦旗一面;
6、捐赠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3、4、5条规定外,本会将赠送”阳光书屋”铜牌和奖杯一个。
7、捐赠额在5万元以上的捐赠者,除享有3、4、5、6条规定外,在中国社会公益网上公布捐资数额,刊登捐赠者简介和捐赠者照片及其他捐赠者要求刊登的合法内容(文字总数5000字以内,50幅不超过100K大小的图片文件,10M以内视频文件)。
     2008年4月20日上午9点,”阳光书屋”爱心之旅活动在西安市世纪金花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工程正式启动。
     “阳光书屋”已经伴随着春的脚步已经走到了我们身边,在此,中国社会公益网和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希望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个人为农村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资助学,捐赠书籍,让”阳光书屋”上的花朵在不久的将来开遍三秦大地。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让我们共同承担起这庄严的使命、社会的重任吧!

募集办法:

1、图书募集类别:
    仅限小学生读物,捐赠图书须为7成新以上。
   (1)课外读物(科普类、知识类,如世界名著、人物传记、历史地理,学科研究等,避免与宗教相关的各类读物)
   (2)教学辅导书

2、募集对象:
   (1)城市中小学生;
   (2)城市中小学生家长;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3、募集方式:
   (1)各中小学校,动员学生捐赠书籍;
   (2)在中国社会公益网及各友好合作网站上发布”阳光书屋”图书募集启事;
   (3)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募集信息。

4、管理办法:
   (1)接受捐赠;
   (2)登记造册,分类管理;
   (3)加盖“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印;
   (4)送达贫困小学“阳光书屋”。

资助标准:
     一个阳光书屋需要图书3000——5000册,可以改善200多名贫困小学生的阅读条件。
1、新建阳光书屋:
    (1)建立一个A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5万元。A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5000册以上,由80%的新书+20%的旧书组成。
    (2)建立一个A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3万元。AA级阳光书屋藏书量4000册以上,由60%的新书+40%的旧书组成。
    (3)建立一个A级阳光书屋,需要爱心善款2万元。A级阳光书藏书量3000册以上,由40%的新书+60%的旧书组成。
    捐赠爱心善款新建阳光书屋的单位或个人,享有标的书屋的冠名权。

2、冠名阳光书屋:
    (1)捐赠1万元。可为从社会募集图书建立的一个阳光书屋冠名;
        (2)捐赠2万元。可新建A级阳光书屋并冠名。

3、小额捐赠:
    捐赠数额在1元至1万元之间,将用于阳光书屋工程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表彰办法:
1、捐赠额在1元至100元之间的捐赠者是”阳光书屋”的无名英雄,不计名录;

2、捐赠额在100元至1000元之间的捐赠者,收录进《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爱心奉献名录》;
3、捐赠额在1000元以上的捐赠者,收录进《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阳光书屋”爱心奉献名录》,并将其捐赠信息在中国社会公益网公德榜栏目长期公布;
4、捐赠额在1万元至2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2、3条规定外,颁发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捐赠证书”;
5、捐赠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第4条规定外,本会将以感谢信的形式致函感谢,并在《陕西省社会公益事业纪念册》上给捐赠者留名,永载史册,并颁发公益奉献锦旗一面;
6、捐赠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捐赠者,除享有3、4、5条规定外,本会将赠送”阳光书屋”铜牌和奖杯一个。

7、捐赠额在5万元以上的捐赠者,除享有3、4、5、6条规定外,在中国社会公益网上公布捐资数额,刊登捐赠者简介和捐赠者照片及其他捐赠者要求刊登的合法内容(文字总数5000字以内,50幅不超过100K大小的图片文件,10M以内视频文件)。

1、现场捐赠:

A、西安市五星街8号时光2000大厦7层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

B、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举办的各类”阳光书屋”活动场所

2、银行捐赠:

捐赠帐号:370002011920006675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大街支行

帐 户 名: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

3、邮局捐赠:

汇款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华兴大厦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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